,前世盖我衣,今生做挚友;前世埋我骨,今生做丈夫 我记得我朋友在很早之前和我说过一句话,做朋友,反比做恋人能更加长久。 回到故事本身。 与其去加载一个我以为的美好结局,不如就留下一个可以想象的空间。 就让他们在那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 过自己想要的日子 追寻想要的人生。 角色会有她自己的想法,我是叙述者,而你,我可爱的读者朋友,你是观看者。 ps,这本书或许不会被很多人喜欢,但是,老子写完了,我很舒服,我很快乐 我的小说,我爱咋写就咋写 叨叨这麽多,我又要开始去想隔壁那本的后面部分要怎麽写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爱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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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青珂为了报仇,穿了官服爬上权位成了弄臣。诸国争乱起,国内国外权贵者都先奔着名声来挑衅听说贵国许探花长得十分好看?于是他们都来了,然后他们都弯了。狗哥那没有的,我后来把自己掰直了,因小许许女装更好看。小剧场姜信下毒火烧暗杀我多少回?我只想跟你结盟,为啥不信我?许青珂你知道太多了。姜信最上乘的谋略不是杀人灭口,而是将对方变成自己人。许青珂太麻烦。姜信不麻烦,我跟元宝已经在你房间门外了。金元宝汪汪!起初,他只是想结盟,后来,他想跟她成为自己人,再后来不说了,准备嫁妆入赘去!金元宝我的原主人脸皮很厚,因为天天带着人皮面具,有时候还戴两层,我觉得他有病,对了,我叫金元宝,是一条狗,我只为自己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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