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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完成了十万字的小说。
我这个人,本身特别没有耐心。
但还是断断续续写完了!
可喜可贺!
很感谢各位读者朋友们的留言或者猪猪,让我有动力继续写。
说来也巧,在现实也认识了第一个网友,北大的,姐。
七月末,北大姐来广州这边找我玩,算面基了。
北大姐整个人淡淡的,而我,脑袋空白了叁天。
于是我们几乎没有共同话题。
北大姐的经历如同一部爽文,去过七十二个国家,望尘莫及的我更加小心翼翼。
可我本身是爱说话的人,而北大姐很少说话,我又紧张,很多时刻总是懵懵的,根本找不到话题。
面基没经验,表现得也很差劲。
于是就纯跑景点,天气又热得要死,第一天居然走了四万步,她还要边玩边处理工作,对看到的任何景物都毫无波澜,害得我也不敢说话。
我告诉朋友这些问题。
朋友很惊讶,“啊,北大姐这不就是纯陪你玩吗?”
是啊,她一直都在照顾我,导航,带路,花钱又花时间。
她还不耐热,感觉她下一秒就要中暑。
可我仍然对她不满。
不满意她的反应以及不再热情。
在第叁天傍晚,在彼此离开的那刻,我提出了这点,顺便闹脾气,想和她争论。
北大姐淡淡地说,“我们的认知不一样。”
那时,我有点无力。
我终于明白我不舒服的点在哪里了。
其实我的出发点只是想让她哄哄我,但我也知道,有些东西该面对还得面对。
得从表面看到本质,真正从里解决掉,才能一劳永逸。
可是现实就是很残忍,解决不了一点。
于是像水落了石出,悬着的心彻底死了。
本来约着晚上去夜游珠江,我没去。
我失约,留北大姐一个人去喝酒。
想来仍然觉得对不起她。
我总处理不好最后的结局。
哪怕我再忍忍呢。
结局,便是没有和北大姐一起看广州塔。
但如果回到当时,我仍然会这样选择。
一开始还以为北大姐是我读者,后来发现是天大的误会。
对呀,本来就是一场美丽的误会。
现在回到彼此的生活圈里,也很安静地离开彼此的世界。
北大姐通过内网搜过我写的这篇小说,希望她不知道充币,别来看这里。
不然我得社死。
但或许她已经不在意了。
谢谢你们,下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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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一小瓶恶魔精华易夏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摊位上取出一小瓶可乐倒进眼前的坩埚里。在旁边固定的手机屏幕上刷出的诸如未曾设想的道路离大谱之类的弹幕后。易夏又添加了唤为格罗姆之血的植物。当然,弹幕有人称它在本土使用频率更高的称呼椿芽。而随着植物的落入,坩埚里的液体仿佛加了特效一般。由原来泛着不明气泡的黑色液体,逐渐渲染出一片令人悚然的幽绿是色素,他在里面加了色素!比苦瓜汁似乎更有食欲的样子?那么古尔丹,代价是什么呢?弹幕开始疯狂窜动,但易夏已经咕了。他惬意地躺在自己的躺椅上,看着外面形形色色的路人。阳光明媚,空气里弥漫着某种香甜的味道。是奶茶?还是大白腿?易夏眯了眯眼,头顶的太阳圆圆地像一个充满诱惑的大饼。这个可吃不得易夏下意识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那里似乎还残留着某颗恒星的残渣这,是属于一个巫觋的故事书友群16657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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