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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在一场大雨后,正式入了秋。
这边气候不比羊城,冷的要更快。
挽月便带着逢春去了裁衣铺子,一大一小两个美人光临小店,实在是惹得整个屋子蓬荜生辉。
店主人一看挽月装扮就知道这位贵妇人是财神爷,半点不敢得罪,东西全挑好的推荐。
挽月给逢春做了四五套衣服,自己也做了两身新的,还有卖洋装的大衣,毛呢的材质,领口一圈动物毛,衬得人身段窈窕,脸又小小的,好看极了,她也一口气买了两身。
就是洋装没有给孩子穿的,否则她非给逢春也买个五六件不可。
挽月小时候没有衣服穿,她受够了只能看着别人穿新衣服的苦,就非要在女儿身上补偿回来。
逢春一个劲儿的说:“够啦,够啦,上学有校服,妈妈,我用不到那么多衣服。”
两人试衣服的时候,门外头有个破衣烂衫的小女孩,她模样看不出具体年纪,个头却是比逢春矮很多,一双可怜巴巴的大眼睛,羡慕的站在寒风里盯着挽月母女看。
逢春悄悄拉着挽月的手:“妈妈,是街口卖烟女人的孩子,也不知道她的爸爸是谁,平日就只看见她妈妈一个人带着她,好可怜啊。”
挽月听到卖烟两字就知道是谁了,眼前掠过一个蓬头垢面的面孔,她想了想,对女儿说:“反正你已经有新衣服了,待会儿可以穿着新衣服走,至于旧的不要的,可以送出去。”
逢春听完眼前一亮,立刻就拿着旧衣服跑出去,递到了那小女孩面前:“你要衣服不要?”
小女孩没想到她会出来,愣了一下后十分惊喜地接过了:“真的给我吗?”
逢春点头:“嗯!”
小女孩开心的合不拢嘴,拿着她的旧衣服左看右看,:()司令快追,你的小金丝雀又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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