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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玉米,嫩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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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经常吃玉米,最常见的吃法就是煮。
我记得午饭后上学时,还会带一根煮熟的玉米,预备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饿了再吃。
可是,上课的时候,你会心里惦记,有次我没带玉米,我同桌一个女生带了,我居然会被她的玉米吸引,而她也豪爽地分了一半给我。
以前我经常钻玉米地,因为要打玉米叶,喂羊、小白兔。
我们家只养过一两只羊,有过一两年,我是帮外公外婆家打玉米叶。
也有时候去玉米地里摘豆角。
妈妈在玉米地里种了秋豆角,是很胖很肥的那种豆角,长豆角下去之后,秋豆角还依然旺盛,喂饱我们的胃。
刚冒出来的玉米,尤其是像小朋友的牙齿那么小的晶晶亮的玉米,就是一股水,鲜嫩到一掐就出水。
等稍微大一点,便可以直接生吃。
生吃玉米是很美好的记忆,嫩甜,但也带着一股生气。
不习惯的人可能会觉得要呕,但我特别喜欢。
玉米再稍微大一点,有了黏性,就可以做玉米粥。
煮粥的时候,将玉米用刀一削,玉米就从玉米穗子上分离,掉进锅里,这种粥是最美味的。
这时候也可以煮着吃。
当然,再熟一点,便是老玉米了,无论煮粥还是啃,都有点老了。
所谓老,其实就是皮比较韧了,里面也比较硬了,难嚼,但养分似乎更充足。
玉米生鲜的时候,真是水灵灵的,像十六七岁的少女,让你感叹造物的神奇,有如洁白的牙齿,有如水晶的世界,人们连掉一粒玉米到地上都觉得可惜、遗憾,啃玉米的时候,一粒都不剩地啃完,不肯浪费。
但是,当玉米老了,似乎就没那么珍贵了。
比如,收获以后,都是用袋子装,用车拉,成堆成穴的,任意堆放,这时候,大约是干了后,不再担心玉米受损,也不再有呵护之心。
就如有些女子,被娶回家之后,便疲沓了,不再被捧在手心,久而久之,一个娇贵的少女变成一个无人关爱的婆娘,真是可怜。
老了的玉米,似乎只能做爆米花,而爆米花也是残忍的,要放在高温里烘烤,将玉米爆裂,五马分尸。
就如有个段子说的,两个玉米结婚了,第二天新郎一觉醒来,看身边躺了一个爆米花,大惊,我的新娘呢?爆米花害羞地一笑,人家穿了婚纱你就不认识我了?其实,爆米花也不容易啊——年轻的时候,完整地、不做任何改变地就让人喜欢,吃进肚里,年老了之后,便只能让人摧残,四分五裂,这似乎是许多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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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称我的名字叫赵成,16岁,住在湘南市清源中学一带,没有对象。我在清源高中读书,每天都要学习到晚上9才能回家。我不抽烟,不喝酒,晚上11点半睡,每天要睡足七个小时。睡前,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练二十分钟的呼吸法,绝不把任何疲惫,留到第二天。第三人称黑暗降临,是谁肝爆自己,收集星火?!末劫之中,是谁锤爆敌人,拯救世界?!是他!是他!还是他!这是一个,比最遂古的血腥岁月,还要绝望千百倍的时代,万灵消亡。一切都在走向终点,一个个世界,无可挽回的死去。直到,救世主举着火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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