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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秋毫才不会犯错误(第1页)

明察秋毫才不会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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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

在我们的生活中,只有认真仔细才不会犯错误,而作为一个管理者更应给明察秋毫,对待员工要奖罚分明,以免做出错误的决定造成损失。

五代后唐时连年混战,盗贼横行,民不聊生。

当时长垣县有四个大盗,他们结伙偷盗,横行乡里,百姓们联合去县衙门告状,要求县里严惩盗贼,确保一方百姓平安。

然而四个盗贼早就闻风而逃,衙差去了几次都扑了空。

后来,这四个盗贼觉得长期逃窜在外,有家难回总不是办法,就决定用金银贿赂县衙官员,让他们帮着想办法开脱。

县衙之人见钱眼开,决定不予追究。

但州府衙门追的很紧,州府官员孔循根据县衙和百姓们的上报,认为此案是一重大案件,四个盗贼必须正法,方能平民愤。

所以孔循责令长垣县衙一定把四贼擒获,押解州府。

不久,长垣县衙果然把四贼擒获,交到州府。

孔循根据案犯罪行,决定就地正法,并亲自监斩。

孔循断案一贯认真。

他每次担任监斩时,行刑前总要和犯人谈话,以免出现差错。

这次他又和四个临刑前的盗贼谈话,问他们还有什么话说,但问了数遍,四个囚犯只低着头不吭气。

孔循又说了一遍:“你们所犯的罪行,死有余辜。

本官现将你们押赴刑场处决,你们若不服气,可以申诉。

但如果没有话说,就等到午时三刻人头落地了。”

四个囚犯仍然不语。

待刽子手押送他们出去时,四个囚犯却长跪不起,含泪望着孔循。

孔循命押解人员退下,继续追问四犯。

这时四个囚犯才说:“我们冤枉啊,刚才狱卒用枷尾压住我们的喉咙,我们说不出话来。”

孔循命随从们退下,四犯才敢道出实情,原来他们是穷苦百姓,正在大街行走时,被县衙抓去,严刑拷打,逼他们承认是盗贼,他们吃不住酷刑,只得屈招。

孔循下令,与长垣县同审此案。

结果很快查出,真正的盗贼逍遥法外,现准备处决的四人乃是无辜百姓。

是长垣县衙制造的一起冤案。

孔循立即派人将四名真正的盗贼抓获,就地正法。

将四名百姓放出。

又将长垣县衙受贿赂的官吏们严加惩处……

由于孔循的明察秋毫,使得四个无辜之人的性命得以保全,而惩治了真凶。

使人民的苦难结束,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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