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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盛唐》王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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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司法的逻辑
来俊臣《罗织经》云:“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
上以求安,下以邀宠,其冤固有,未可免也。”
搞专案是为了达到政治目的,不把案子搞大,就没有震慑力。
牵连的人如果不多,就收不到效果。
冤案自然是免不了的,关键是保护自己,邀功请赏。
这就是黑司法的逻辑。
要懂得急流勇退,把担子交给年轻人
唐太宗英明,是因为他只活了51岁,就以英明定论了。
玄宗昏庸,是因为他活了77岁,就活成了寿多必辱。
历史上的皇帝几乎最后都会昏庸,因为年轻时追求的功名,得到后就不刺激了,没意思了。
但是,一天停止耕耘,得到的东西就会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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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濠州城外,朱元璋捡到了一个少年,从此洪武皇帝多了一条臂膀。抗元兵,渡长江,灭陈友谅,伐张士诚。创建大明,光复燕云。我无处不在。从此洪武立国,再无遗憾。大明根基,固若金汤。针对小明王的事情,我们需要采取四阶段战术。首先,我们宣称什么事都没有。其次,我们说或许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我们什么都不用做。再次,我们说或许应该做点什么,可惜什么都做不了。最后,我们很遗憾小明王以身殉国,当初要是做点什么就好了。有人问身为太祖第一心腹重臣,如何轻松避过风风雨雨,安享天年?张希孟谦虚地说仆只是大明朝卑微的社会公器,用来盛放太祖皇帝深思熟虑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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